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8-19 10:25 来源: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国资委) 作者:组织人事科 阅读次数: 字体:[  ] 背景颜色:

各有关单位:

    现将皖国资人教〔2020〕89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执行。淮南市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7日。相关表格请登录安徽省国资委官网下载。

    附件: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工程系列

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

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单位,有关省属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90号)要求,现就2020年度全省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皖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才(从省外引进的专业技术人才需在皖工作满1年);在皖工作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我省颁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才。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报2020年度全省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应当符合《省人社厅 省国资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人社发〔2019〕5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并具备申报相应层级职称要求的理论水平、学历、能力、任职年限及业绩成果等。


    三、受理及评价

    2020年全省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申报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所在单位或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向省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工程系列高评委)组建单位(省国资委)报送相关申报材料。报送材料中,复印件需由报送单位校验盖章并经审核人签字,原件经审核后予以退回。

    受理地点: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C3座省国资委办公楼412室;

    受理时间:2020年9月7日—29日(具体安排见附件1);

    联系电话: 0551—62689013、62687968。

    2020年全省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按照资格初审、材料审阅、专家评议、专家投票表决等程序进行。为保证评审工作质量,今年继续对部分专业及层级职称,采取“评审+”方式进行评价。

    (一)笔试。申报2020年度全省工程系列化工工程、安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需参加工程系列高评委统一组织的专业笔试。笔试为闭卷,主要测试申报者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方面的知识。经初审合格后,申报者方可提交《申报     专业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2),并准时参加专业笔试。取得笔试资格人员需于2020年10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到省国资委办公楼412室领取准考证。

    笔试时间为:2020年10月17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省国资委办公楼4楼会议室。

    (二)现场答辩。申报2020年度全省工程系列正高级工程师以及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均须参加现场答辩。答辩时间为15分钟/人。

    破格申报答辩时间为:2020年10月24日(上午8:00开始);

    申报正高级工程师答辩时间为:2020年10月31日(上午8:00开始)                    

    答辩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并于答辩当日上午7:30之前到省国资委办公楼4楼会议室参加抽签,以确定答辩顺序。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申报材料

    申报2020年度全省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职称,需提交以下材料(纸质):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在省国资委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一式2份,表内贴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

申报者在递交申报材料时,需另交同底2寸彩色照片1张。破格申报的需在评审表封面右上角标明“破格申报”字样。

    (二)《申报    专业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2)1份。此表仅供申报化工工程、安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人员填写。

    (三)《破格申报    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附件3)1份。此表仅供破格申报人员填写。

    (四)《申报    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附件4,用A3纸打印),一式20份。主要业务工作实绩、主要论文著作、获奖情况等,以填写近5年来的情况为主。

    (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务聘书、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并附复印件1份。

    (六)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近5个年度考核情况1份。此表需加盖所在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公章。

    (七)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专业技术业务工作总结(2000字以内)1份。以总结近5年来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情况为主。

    (八)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专业技术获奖证书、成果证书、主持或参与的课题及项目资料原件,并附复印件1份。证书及相关材料以近5年为主。

    (九)论文、著作原件,并附复印件1份。以近5年来正式出版的为主,复印件应包括刊物或著作的封面、目录、双刊号或标准书号的印刷页、正文等。

    (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6)1份、《单位公示证明》(附件7)1份、《审核记录表》(附件8)1份。

    (十一)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附件9)1份。

    (十二)申报材料清单(附件10)2份。其中,1份贴在申报资料袋正面、另1份放在袋内。

    申报2020年度全省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职称,专业可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工学门类所设并结合本人原所学专业、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性质等实际情况填写。


    五、有关要求

    (一)认真做好委托评审和材料审核把关工作。各有关单位要从人才强省的高度,切实做好审核把关和各项服务工作,并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申请,按隶属关系或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向工程系列高评委出具委托评审函。中直驻皖单位、外省在皖单位(个人)需委托工程系列高评委代评的,按照皖人社发〔2018〕5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确定专人认真审查申报者提交的材料,尤其是申报者的身份、年龄、学历、资历、专业、年度考核情况等,逐级在《审核记录表》上签字盖章,并汇总填写《2020年度申报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5,excel格式录入并加盖报送单位公章,同步报送电子文档)。申报者有关情况要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证明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对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提出明确处理意见。

    (二)有效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申报者须签署《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承诺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均真实可信。申报者填写业绩及获奖情况时,需注明项目名称、批准单位或授予部门、时间和级别。多人共同完成的项目,需提供本人在该项目中承担工作及发挥作用的相关证明材料。论文、论著需注明刊物的名称、刊号及发表时间。工作简历应按职务、岗位变动情况分段填写。属于《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第十三条所列情形的,需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并加盖上级主管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对申报行为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报者参评资格且3年内不得再行申报;对履行审核把关责任不力的,将依据有关规定提请有关部门进行追责问责。

    (三)准确把握申报条件和要求。申报者专业技术资格任职或聘任年限均按周年计算,时间计算至2020年12月31日。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扣除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年度,任职年限累计计算。2019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不得申报。专业技术人员已通过考试取得的职业资格,按皖人社发〔2017〕72号文规定对应的专业和层级申报高一层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应达到规定学时,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所有学时。

    (四)妥善做好事业单位和援派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且岗位职责与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推荐工作。该类型事业单位人员申报职称时,应填写《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附件9),并由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盖公章。对参加援藏援疆援青的专业技术人才,重点关注援派期间的工作业绩、实际贡献和支援成果,对论文、科研成果和继续教育不作硬性要求,工作总结、技术推广总结等可替代论文。援派期为3年的,援派期满后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层级职称。

    (五)着力加强和改进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对在民营企业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要充分体现人才特点和工作实际,突出工作能力和业绩考核,注重市场认可和对企业的实际贡献。申报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对论文不作硬性要求,专利成果、技术突破、工艺流程、标准开发、成果转化等均可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申报,需提供所在企业股权结构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本人2019年以来在该企业的社保缴费记录。

    (六)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激励政策措施。按照国家和我省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要求,凡参加新冠肺炎检测试剂、抗体药物、疫苗等科研攻关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可提前1年申报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其中,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且满足基本条件的,可直接申报评审高一层级职称。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对论文不作硬性要求,疫情防控中的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成果、药物疫苗研发情况、试剂检测设备产品研发应用情况等均可作为成果申报参评。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经历视作完成年度继续教育90个学时和支援基层工作1年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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