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信局(国资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发布日期:2020-06-10 15:32 来源:综合法规科 作者:杨晔 阅读次数: 字体:[  ] 背景颜色:

6月9日上午,市经信局(国资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就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法典学习相关要求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学习。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学习,机关部分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中心组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就加强民法典学习、实施等作出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利民发表的《民法典是权利保障的宣言书》等学习资料。

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局党委书记、局长丁志武在主持学习时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系统总结改革开放40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民法发展成果和实践经验的深刻总结,是一部映照中国国情、反映人民意愿、体现时代精神的民法典。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我国颁布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是做好民法典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的根本遵循。

丁局长强调,中心组全体成员要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把民法典作为标尺,切实提高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机关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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