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经信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安徽省高成长型小微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22 15:43 来源: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国资委) 作者:中小企业科 阅读次数: 字体:[  ] 背景颜色:

各县区、园区经信主管部门:

现将省经信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安徽省高成长型小微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符合《安徽省高成长型小微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皖经信中小企函〔2020〕284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条件的小微企业,优先支持开展上云用数等数字化、智能化赋能的企业。   

二、申报程序

(一)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企业登录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企业云服务平台,进入安徽省高成长型小微企业认定申报系统,按要求完成资料填报。

(二)各县区、园区经信部门对企业所填内容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企业可上传附件。

(三)各县区、园区经信部门根据《办法》中的认定条件和标准,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审。  

三、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园区按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推荐申报省高成长型小微企业。

(二)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高于省高成长型小微企业,按照梯次培育的原则,已认定的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得再申报省高成长型小微企业。

(三)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上传的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的文件名必须规范并且保持一致。

(四)请各县区、园区严格按照时间要求组织申报(网上申报功能开放时间为2021年7月26日至8月2日),于7月28日前将推荐文件和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市经信局中小企业科,并指导企业完成系统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郭京;联系电话:5361525。

 

附件:1.附件:关于开展2021年度安徽省高成长型小微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2.安徽省高成长型小微企业申报名额分配表                   

淮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7月22日

 

附件2

安徽省高成长型小微企业申报名额分配表

 

县区、园区

申报名额

寿县

3

凤台县

2

大通区

1

田家庵区

1

谢家集区

1

八公山区

1

潘集区

1

毛集实验区

1

市经开区

3

市高新区

1

市煤化工园区

1

合  计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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