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淮南市工程系列和工艺美术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12 11:26 来源: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作者:人事教育科 阅读次数: 字体:[  ] 背景颜色:

各县区(园区)经信部门、人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133号)、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23〕57号)精神,现就2023年度淮南市工程系列和工艺美术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范围

凡在淮南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从事电子信息、电力工程、电气工程、测绘工程、环保工程、市政工程、公路工程、化工工程、安全工程、机电工程、水利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工艺美术等相关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不得申报。 

二、申报程序

2023年度工程系列和工艺美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部分纸质材料线下报送,按照隶属关系或属地管理原则逐级进行审核、申报。未按规定时间、程序申报或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受理。

(一)网上申报时间

从文件印发之日起,申报人需提前完成个人业绩库信息录入,维护好个人业绩库。个人网上申报及所在单位审核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至10月29日(逾期申报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新增人员申报);各县区业务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市业务主管部门网上审核并上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

(二)网上申报审核

申报人网上申报材料和纸质材料必须完全一致,所有业绩材料在网上均要留痕,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

1.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首页(http://hrss.ah.gov.cn/),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入该系统首页,选择“职称申报”,跳转至登录页面,选择“个人登录”或“单位登录”下方“安徽政务服务网”,输入相应账号、密码、验证码进行登录。

2.个人申报。申报人需提前维护个人业绩库,确保网上申报所有信息真实、准确、规范,图片清晰、可辨认、无颠倒,提交单位审核通过后,再进行职称申报。

3.单位审核。单位在线审核申报人材料,查验是否真实、齐全、规范,并上传公示证明及公示材料(公示原件网上截图或复印件等),推荐意见书、岗位职数空缺表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等民营企业注册单位账号时,归属地统一填写为淮南市。

4.逐级审核。县区属企事业单位按县区业务主管部门→县区人社部门→评委会组建单位逐级审核;市属企事业单位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等民营企业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评委会组建单位逐级审核;评委会组建单位审核通过后提交至评委会。

(三)纸质材料报送

各用人单位在网上申报同时报送以下纸质材料:

1.单位签字盖章的《委托评审函》1份。

2.申报前置证书原件。

3.《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1份。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时,需填写《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由人社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4.对篇幅较长、涉及商业秘密等不便于上传的材料。

5.《淮南市工程专业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目录表》贴于资料袋上。

待网上申报并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员可下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逐级盖章后与其他纸质材料由申报单位统一报送。

三、注意事项

1.关于任职、聘任和考核年限计算。专业技术资格任职、聘任年限均按周年计算,今年的申报人员,时间计算至2023年12月31日。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年度,其余任职年限累计计算。

2.论文要求。申报人员原则上需提供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后发表的论文、著作(经出版社出版的,需提供原件)、技术报告。论文、技术报告必须是本人任现职以来结合工作实际撰写,且内容与申报评审专业(学科)相符,一般不少于1500字;根据《中共淮南市委办公室、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淮办发〔2018〕21号)等精神,对援派专业技术人员,论文、科研成果和继续教育不作硬性要求。

论文篇数:独立撰写所从事专业项目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3篇,或公开发表与所从事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成果形式应体现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对解决技术难题有明显成效。

3.面试答辩。申报工程系列中级职称的人员,均需参加面试答辩或专业考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4.转评条件。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转岗,须在现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时间计算,可按转评前后实际受聘担任相应职务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累计计算。因整建制变更单位名称和岗位属性,专业技术人员按现岗位申报相应系列(专业)职称时,不再进行同级转评,可持原有职称直接申报。

5.关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等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须提供与申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聘书作为工作年限确定的依据。对人事档案在用人单位管理的,由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按要求向相应系列(专业)、级别的评审委员会申报;人事档案在人才服务机构托管的,由人才服务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按要求向相应系列(专业)、级别的评审委员会申报。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3号)要求,充分体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特点和工作实际,贴近民营企业用人需求,进一步克服“四唯”倾向,突出工作能力和业绩考核,注重市场认可和对企业的实际贡献。对论文不做限制性要求,专利成果、技术突破、工艺流程、标准开发、成果转化等均可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评审时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对民营企业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国内急需紧缺人才,同样可以通过“绿色通道”申报评审职称。

2017年前通过各类非社会化评审等途径取得的职称资格在非公有经济组织中依然有效,无须换发社会化职称(资格)证书;在申报社会化职称评审时,降一级别使用。

6.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66号)、《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工程系列和工艺美术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知识培训工作的通知》,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所需学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中级职称时,须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凡申报人所具有学历的专业与申报职称的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的,应通过参加累计3个月以上所申报专业(或相近专业)继续教育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或在完成正常年度继续教育规定学时后,再参加所申报专业(或相近专业)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申报中级职称需分别完成200学时;或参加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及市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转岗培训取得培训证书。

7.严格申报审核把关。申报人及所在用人单位要对申报 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用人单位对申报人申报的材料、证件要进行逐项核实,查验是否真实、齐全、规范。用人单位对申报人申报材料审查确认后要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申报人身份、年龄、学历、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业绩和考核情况等关键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凡未按要求公示的,一律不予受理。对有反映和争议的材料,应严肃对待,认真核查。坚持“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审核单位按照申报条件,在规定时限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的,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人逾期未补正或未按要求履行申报手续的,视为放弃申报。

8.禁止多头申报。根据《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等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系列(专业)职称,不得同时申报两个以上不同系列或同一个系列两个不同专业的职称,对在同一年度多头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9.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和市物价部门规定,评审费收费标准为:中级160元/人,中级面试费100元/人。

五、联系方式

淮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人事教育科

联系人: 刘亚男、张红霞

联系电话:0554-6664269;0554-6652303

线下材料报送地址:淮南市节能监察中心田家庵区陈洞南路30号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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