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首批次新材料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05 15:14 来源: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国资委) 作者:节能办 阅读次数: 字体:[  ] 背景颜色:

各县区(园区)经信主管部门:

现将省经信厅《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首批次新材料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同时对申报的项目严格进行初审,开展100%现场核查,包括申请报告书、销售合同及发票、检测报告、上年度财务审计报表(如无,在申请政策兑现时提供)、查新报告等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新材料产品的创新点等。现场核查和材料初审通过后,组织企业按照附件1中的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企业完成网上申报后,请211日前正式行文(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上报市经信局节能办,并附对应的《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申报评定项目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陈军杰,电话:5361529,邮箱:hnzyb2010@163.com

附件:1.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首批次新材料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

2.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申报评定项目汇总表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首批次新材料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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